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建议公司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块钱(含税),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块钱(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00,803,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2,144,697.50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近年来,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引导与扶持不断推动我们国家物流行业的发展,驱动物流行业进一步深化变革。目前,国内物流行业已开始从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变,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变化,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综合运输服务、数字交通等“十四五”发展规划,物流行业将进一步加速推进精益化运营、科技创新等实现提质增效,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2021年,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均实现增长,但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海运和空运运力紧张,供不应求,运价持续处于高位运行。
2021年,全球疫情持续反复,国际环境更趋严峻,不确定性增强,宏观经济复苏动力不足;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2年1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预计2021年全球经济增速为5.9%。中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增速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14.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39.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4%,其中,出口21.7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2%;进口17.3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从贸易伙伴来看,我国与前三大贸易伙伴东盟、欧盟和美国之间的双边贸易额分别为5.67万亿元人民币、5.35万亿元人民币、4.88万亿元人民币,分别同比增长19.7%、19.1%和20.2%;2021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个百分点。商流决定物流,物流驱动商流,两者相辅相成,贸易额的上涨也将带动物流市场需求的上涨。
(2)国内PPI与CPI呈剪刀差走势,生产企业成本承压,将逐步向物流环节传导
2021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0.9%,涨幅比上年回落1.6个百分点,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8.1%。CPI和PPI呈现剪刀差走势,2021年10月份,剪刀差创出了历史最高12个百分点,以致生产端价格上涨压力无法传导到消费端,生产企业成本压力加重,对物流环节的降本及供应链结构性调整有更高要求。同时,基建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物流企业仓库等资源成本亦将上涨。
从公司专业物流的主要细分行业来看,(1)消费品和零售行业:2021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速为3.9%,但从各月的增速来看,国内消费市场增速明显呈现下滑趋势,至2021年12月增速仅为1.7%,增速低于前两年的同比增幅。同时,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1%,随着线上化进程不断加快,线上线下融合等新型消费有望进一步发展,倒逼合同物流向BC同仓转型。(2)汽车及工业制造:在经历连续三年负增长之后,2021年国内汽车市场呈现稳中有增态势,汽车产销分别同比增长3.4%和3.8%,其中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与此同时,受全球集成电路制造产能持续紧张的影响,汽车产业受到较大冲击,国内很多车企出现减产或短期停产。(3)科技电子: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增速稳中有升,实现营业收入14.1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4)化工物流:2021年国内危化品物流市场规模预计达到2.24万亿元,同比增长9.3%,连续三年增速回落。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第三方化工物流渗透率依然偏低,仅为25%-30%左右,未来渗透率和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5)冷链行业:随着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切实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尤为重要,给冷链物流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随着产业政策的不断出台,冷链物流将从过去的散乱差向高门槛、新基建、大整合、强监管的阶段转变。(6)工程物流:受疫情影响工程物流市场仍持续下降趋势,2021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9,99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1%,新签合同额16,67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
2021年,我们国家物流市场呈现坚实复苏态势,实体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拉动物流需求快速增长,物流供给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韧性提升,物流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同时,疫情、资本、技术、模式和商流结构的变化也给物流行业带来巨大挑战,新兴技术转型升级将极大地改变物流行业格局。2021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35.2万亿元人民币,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2%,两年平均增长6.2%。物流业总收入达到11.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1%,两年年均增速在8.5%以上,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物流业景气指数平均为53.4%,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物流行业实现快速发展,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航运港口拥堵和集装箱周转不畅等影响,全球主干航线综合准班率指数明显下降(2021年10月低至17.04%),航运使用效率受到抑制,运力紧张;同时,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运输需求大幅回升,导致航运市场供不应求。根据上海航运交易所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12月31日,CCFI(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达到3,344.24点,全年CCFI均值达到2,615.54点,同比增长165.69%,均创历史新高。
2021年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为28,272万标准箱,同比增长7.0%;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1,554,534万吨,同比增长6.8%。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数据,2021年航空货运需求强劲,但运力受到限制。2021年全球航空货运需求比2019年增长6.9%(其中国际需求增长7.4%),较2020年同比增长18.7%。这是自国际航空运输协会1990年开始监测货运表现以来,同比需求的第二大改善,仅次于2010年20.6%的增长。2021年,全球航空货运运力较2020年同比提升12.4%,但仍比2019年下降了10.9%(国际业务为12.8%),重要枢纽遭遇瓶颈,运力仍受限,空运运力供不应求,运价持续高位运行。根据IATA的预计,2021年全球航空货运量为6,310万吨,同比增长16.4%。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统计,2021年国际航空货运市场需求旺盛,全年完成全行业货邮运输量731.8万吨,同比增长8.2%。国际运量恢复明显,全年完成国际航线)中欧班列发挥战略通道作用,运行质量稳步提升
自2016年统一品牌以来,中欧班列运输速度快、性价比高、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等优势充分发挥,经过多年市场培育,中欧班列已实现常态化开行、规模化运营,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更是成为各国携手抗疫的“生命通道”。2021年中欧班列开行1.5万列、同比增长22%,发送146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9%,为确保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积极贡献。在数量增长的同时,运行质量也不断提升,2021年,中欧班列综合重箱率由2016年的77.2%提升至98.1%,回程班列与去程班列的比例由2016年的50.6%提升至81.5%。
从全球跨境电商发展情况看,整体市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全球网购渗透率提升至66.2%。根据网经社相关报告,2019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为10.5万亿元人民币,2020年为12.5万亿元人民币。随着跨境电商综试区增加,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2021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有望达到14.6万亿元人民币。按照20%的比例测算,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市场规模将达到2.92万亿元人民币。
本集团是中国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和整合商,秉承“运万物、连世界、创生态,以物流成功推动产业进步”的企业使命,凭借完善的服务网络、丰富的物流资源、强大的专业物流能力与领先的供应链物流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专业物流解决方案和一体化的全程供应链物流服务。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和电商业务三大板块。其中,专业物流是核心业务,聚焦高成长、高附加值的细分行业及其上下游,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代理及相关业务是基石业务,为专业物流业务发展提供支撑;电商业务是创新业务,结合互联网与物流科技,推进公司向数字化和智慧物流企业转型升级。
中国外运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覆盖整个价值链的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包括合同物流、项目物流、化工物流、冷链物流以及其他专业物流服务。
合同物流基于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包括采购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逆向物流等供应链物流管理服务,同时还可提供物流方案设计谘询、供应链优化及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公司的合同物流业务按照目标行业进行管理,在消费品及零售、汽车及工业制造、电子及高科技、医疗健康和买方集运等多个行业及领域具有领先的方案解决能力。公司已与境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合同物流受宏观经济和国内制造业、消费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项目物流主要服务于出口项目,面向电力能源、石油化工、冶金矿业、基础设施、轨道车辆等行业的中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提供工程设备及物资从中国到海外目的地的门到门、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设计及执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物流方案设计、海运、空运、陆运、仓储、包装、报关报检、港口中转、大件运输、进出口政策谘询等。公司已在全球,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操作了众多物流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项目物流主要受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以及世界各国及地区经济和政治、安全局势等因素的影响。
化工物流主要服务于精细化工行业客户,为客户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及物流服务,主要包括危险品及普通包装化工品的仓储、运输配送、国际货代和多式联运等。公司拥有集仓储、运输(含液体罐箱)、货代、多式联运及保税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形成聚焦华东、华北及西南区域,协同东北、华南社会资源的全网布局。化工物流除受化工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外,也与行业政策及安全监管要求等密切相关。
冷链物流主要服务于品牌餐饮、零售商超、食品加工制造及流通企业、进出口贸易客户,为客户提供全程端到端一站式服务,主要包括冷链仓干配一体化业务、进出口国际供应链业务。公司已建立全国性的冷链物流网络布局,具有较强的“仓干配”综合性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全过程冷链温控与追踪和高标准冷库的设计、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能力。冷链行业受消费升级和技术进步带动,并得到政策支持,总体向好。
公司专业物流的经营目标是向价值链整合转型。作为公司核心业务,专业物流将以“方案客户化、销售行业化、服务集成化、运营一体化”为目标,以解决方案带动全局,聚焦重点目标行业,做精做深产业链,服务纵向延伸,经验横向复制,形成在目标行业的专业能力和规模优势。
中国外运代理及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海运代理、空运代理、铁路代理、船舶代理和仓储及码头等服务。中国外运是中国最大的货运代理公司,拥有覆盖中国、辐射全球的庞大服务体系。
海运代理方面,中国外运主要为客户提供订舱、安排货物出运、提箱、装箱、仓储、集疏港、报关报检、分拨、派送等与水路运输相关的多环节物流服务。中国外运是世界领先的海运代理服务商之一,年处理海运集装箱量超过一千万标准箱,能提供中国各主要港口与全球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全程供应链物流服务。
空运代理方面,中国外运主要为客户提供提派、报关报检、仓储、包装、订舱及操作、航空干线运输代理和卡车转运等专业化空运货运代理服务。作为国内领先的空运货代企业,中国外运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并与国内外重点航空公司(如南航、汉莎、阿联酋航空、国航、大韩、法荷航等)、核心海外代理和国内物流服务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空运通道布局集中掌控48条欧洲线、美洲线、亚洲线运力资源,把控海外渠道,可为客户提供全程化、可视化、标准化的空运全供应链物流服务。
铁路代理方面,中国外运是国内领先的铁路货代服务商,可为客户提供散杂货和集装箱等多种方式的铁路代理服务和信息服务,包括国内铁路代理服务、国际铁路代理服务(含过境铁路代理服务)以及海铁联运在内的全程供应链服务。公司国际班列自营平台在长沙、东莞、深圳、沈阳、新乡、西安、德阳等地累计开通线余条(其中周班常态化运行14条)。截止2021年末国际班列累计发运6,500余列,其中中欧班列超过5,300列。
船舶代理方面,中国外运是中国领先的船舶代理服务公司,在中国沿海、沿江70多个口岸设有分支机构,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日本、韩国、德国、泰国等地设立代表处,为船公司提供船舶进出港、单证、船舶供应及其他船舶在港口相关业务等服务。
仓码服务方面,中国外运为客户提供货物储存及装拆箱、货物装卸、发运、分拨配送等相关服务,中国外运拥有丰富的仓库和集装箱场站资源,并在广东省及广西省拥有11个自营内河码头,是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货运代理和综合物流服务的重要依托。
公司代理及相关业务主要受全球贸易情况、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中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航空货邮运输量以及运力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公司代理及相关业务是业务发展的基石,将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强化客户驱动,注重价值创造和模式创新,延伸服务链条,深挖客户和供应商价值,推进平台化和产品化建设,逐步向全程供应链方向转型。
中国外运电商业务包括跨境电商物流、物流电商平台和物流装备共享平台。跨境电商物流业务主要指为跨境电商客户提供全链路及部分链路的物流服务。产品和服务遍及欧美、中东、日韩、东南亚等地区,服务范围涵盖上门揽收、国内(保税)仓库管理、进出口清关、国际段运输、海外仓管理、末端配送等。跨境电商物流业务主要受跨境电商规模、海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物流电商平台指公司通过统一在线物流电商平台-运易通向平台客户提供各种线上化公众服务和数字化全链路服务,其中公众服务涵盖运价查询、订单可视化追踪、在线支付等;全链路服务区域涵盖中日韩、东南亚等。物流装备共享平台指公司提供集装箱和移动冷库等物流设备租赁及追踪、监控服务。
公司电商业务板块的目标是向平台化和生态圈转型。公司将抓住物流电商和电商物流两条主线,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整合内外部资源,在推动主营业务全面线上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并积极探索物流电商平台模式;强化科学技术创新,推进产业链接,形成“四流合一”平台生态圈。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坚持“以战略引领全局,以质效贯穿始终”,深挖降本增效潜能,推动经营质量和规模效益迈上新台阶。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3.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7.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82%,主要是由于空运代理、跨境电商物流、海运代理及合同物流等板块业务量价齐升,收入和利润同比增长,同时来自合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2021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同比加快9天至36天,有息负债率稳中有降,财务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统筹核心运力和通道建设,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其中,空运运营17条包机线%;水运进一步加大集采力度,打造越南胡志明精品航线;铁路保持常态化运营班列14条,中欧班列累计发行量突破5,300列;汽运构建多元运力池,SDCC系统在线万台。
二是持续完善国内外网络,助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内方面,累计九个项目入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公司获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运营型标杆企业;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区域,持续推进区域内多个重点项目。海外网络方面,完成了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地区机构整合,新设越南、南非机构,并在东南亚加快了国际多式联运通道建设,推出多款跨境运输产品,服务范围逐步辐射东南亚各国。
三是践行绿色物流理念,助力“双碳”目标实现。首次将“绿色物流”纳入公司规划,并经董事会审批,搭建了以“治理层-管理层-执行层”为梯度的三级环境、社会及管治架构,明确了能源资源使用方面的中长期目标。此外,公司通过物流园区数智化升级改造、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作业重点环节流程管控等方式,不断优化装载、运营与调度模式,减少运力资源浪费,提升作业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
公司注重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业务信息系统覆盖率提升至98.5%,并在“场景+科技”“客户+科技”的应用上持续发力,形成了智系列、数系列产品创新体系,其中数系列·物流控制塔项目荣获《哈佛商业评论》等联合主办的2021“鼎革奖”数字化转型先锋榜“年度供应链转型典范奖” ;智系列·轮胎行业视觉分拣解决方案已经落地实施,使公司成为国内首家利用视觉识别技术为轮胎行业客户提供库内质检等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的物流公司,使轮胎出库效率提升30%以上;智系列·自动驾驶,作为首家对高级别载货无人驾驶卡车运输进行长距离进行试点的企业,完成了国内第一条长距离自动驾驶干线的商业化应用场景验证,载重运输总里程超45,000公里,累计实现自动驾驶里程35,000公里。2021年,公司被授予的专利数和软件著作权数量各29件,申报专利数17件,科技赋能作用显著增强。
以强总部建设为目标,大力推进组织变革和机制创新,有效提升管理效能。一是重点围绕强化客户、产品和运营作为战略的三大支柱进行总部机构优化调整,重构组建战略客户部、产品通道部和运营与数字化部。二是在组织变革的引领下,全面强化了与战略客户的合作,核心直客收入同比上升;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对包括中欧班列自备箱、轮胎数智化以及空运运价中台在内的重点项目进行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下属公司中选取试点单位,实施了超额利润分享激励计划,相关公司业绩取得明显提升。
1.2 分部经营及分部利润情况(其中分部利润为分部营业利润剔除对合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的影响)
2021年,本集团专业物流服务的对外营业额为241.8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的195.85亿元人民币增加23.48%;分部利润为8.2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的7.15亿元人民币增加15.34%,主要是因为合同物流新开展项目业务量大幅提升,存量项目的仓库运作量增加,并持续推进卡车运力集中采购、仓库精益运营等降本增效工作,带动合同物流收入同比增长33.37亿元人民币,增幅22.64%,分部利润同比增长0.32亿元人民币,增幅5.25%;项目物流部分存量工程项目本年进入发运高峰,加之运价上涨,带动项目物流收入同比增长15.99亿元人民币,增幅75.92%。
2021年,本集团代理相关业务的对外营业额为859.0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的577.76亿元人民币增加48.69%;分部利润为21.8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的18.63亿元人民币增加17.39%,主要是因为:受海运运价持续高位的影响,同时业务量上升,海运代理收入同比增长256.94亿元,增幅61.04%,实现分部利润同比增长1.22亿元,增幅20.63%;铁路代理业务受国际班列业务量持续增长,并通过加强国内运力集中采购,加强与中铁集团战略合作,持续促进国际班列干线降本增效,带动铁路代理收入同比增长30.86亿元,增幅88.17%,实现分部利润同比增长0.92亿元人民币,增幅101.72%;同时,本集团持续加强空运通道建设,业务模式逐步向“货代+承运人”复合模式转变,包机运营带动业务量大幅上升,可控运力的持续增加使公司更大程度享受到运价上升带来的利润;2021年,实现空运代理收入同比增长7.94亿元,增幅11.06%,分部利润同比增长2.24亿元人民币,增幅94.78%,业务利润率大幅提升。
2021年, 本集团电商业务的对外营业额为142.53亿元人民币, 较上年的71.76亿元人民币增加98.62%;分部利润为2.4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的1.96亿元人民币增加27.44%,主要是因为公司持续加强空运通道建设,增加可控运力,同时进一步增加与战略客户的协作且积极开拓新的电商客户,跨境电商物流业务量同比上涨,带动跨境电商物流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7.74亿元人民币,增幅108.05%,实现分部利润增长0.50亿元人民币,增幅29.71%。
2021年,公司合同物流3,829.8万吨,上年3,305.9万吨;项目物流573.6万吨,上年522.3万吨;化工物流338.2万吨,上年316.5万吨;冷链物流102.7万吨,上年99.9万吨。
2021年,公司海运代理1,388.6万标准箱,上年1,308.8万标准箱;公司空运通道业务量80.4万吨(含跨境电商物流17.0万吨),上年60.8万吨(含跨境电商物流10.3万吨);铁路代理32.8万标准箱,上年19.1万标准箱;船舶代理2,648万标准箱,上年2,317.7万标准箱;库场站服务2,375.0万吨,上年1,911.2万吨。
2021年,公司跨境电商物流3.9838亿票,上年2.6986亿票;物流装备共享平台7.6万标准箱/天,上年8.0万标准箱/天。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时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13,404,960.1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23,264,509.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00,803,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32,144,697.50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同意公司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00,803,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2,144,697.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时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临2022-013号)。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财务预算,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1,06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1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服务的范围、实际工作量等情况在上述预计费用上下浮动5%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临2022-016号)。
(一)同意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十年,且每种债券品种的发行规模不超过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发行的该类债券类融资工具的限额;
(二)同意本公司可根据需要为本议案上述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差额支付承诺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措施安排授权由任何一位执行董事在决议案授权期间,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同意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在决议案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当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并在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处理与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项:
1、决定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品种、金额、利率、期限、评级、担保和差额支付承诺等增信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是否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选择及委聘合资格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委聘承销机构、信贷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进行一切有必要磋商、修订及签订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批准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报告、发售文件、信托合同、资产转让协议、承销协议、所有为作出必要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4、就债券类融资工具申请所有必要的批准及办理一切必要的备案及注册,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向中国相关机关递交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中国相关机关的批准(如需要),及应中国相关机关的任何要求对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建议做出必要修订;
5、就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处理或决定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以上所称债券类融资工具,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的本外币债券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一年期)、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资金信托计划及通过资产转让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资产支持票据等)以及超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董事长王宏先生、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非执行董事刘威武先生、邓伟栋先生和江舰先生因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董事长王宏先生、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非执行董事刘威武先生、邓伟栋先生和江舰先生因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为使董事会有较大灵活性能够在合适情况下于短时间内发行、回购股份,申请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公司于获得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已发行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20%,回购不超过公司于获得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已发行H股数量的10%之一般授权;
(二)同意将申请发行、配发及处理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将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一)同意继续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亿元人民币,保险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
(二)在上述条件下授权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临2022-017号)。
(一)同意2022年度担保预计方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临2022-018号)。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评价计划。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情况,并将2021年度董事薪酬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执行董事宋嵘先生作为关联人,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秦川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郑卫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共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友彬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060万元人民币(2021年审计费用合计为1,01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1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服务的范围、实际工作量等情况在上述预计金额上下浮动5%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且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外部审计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该事务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续聘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至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必烈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线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1,06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1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2年评价计划均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在上述条件下授权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续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合联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280.55亿元,有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4.10亿元,预计为合联营公司提供金融信贷类担保0.5亿元,合计285.15亿元。除上述担保外,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还将继续为下属子公司的仓库租赁、仓储物流等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为公司6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包括对全资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承担全额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提高经营及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包括授信类担保和融资类担保,下同)为281.05亿元,其中:
1、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金融信贷类担保243.75亿元,其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金融信贷类担保预计总额为162.28亿元。
2、为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信贷类担保36.80 亿元,其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金融信贷类担保预计总额为18.57亿元。
3、为合联营公司提供金融信贷类担保0.5 亿元,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项目物流、海运订舱代理、仓库租赁、仓储物流等业务提供经营类担保。
1、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有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额度为 4.10亿元人民币。其中: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2.1亿元,其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预计总额为1亿元;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对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其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预计总额为2亿元。
2、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将为下属子公司的仓库租赁和仓储物流等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担保。
公司为下属六家全资子公司(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中国外运东北有限公司、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包括对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无固定金额的全额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公司下属六家子公司与上述期货交易所相应期货交割库业务协议的存续期间(包含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的期限)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或者三年(具体根据期货所的要求确定)。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金额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相同被担保方类型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仅可在该额度内调剂使用,并授权一位执行董事批准相关调剂使用事宜。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尚未就2022年度担保预计事项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提供对外担保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上述担保对象绝大部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为合联营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金额较小,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外担保计划合理,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授信类担保金额为60.71亿元,融资类担保金额为46.89亿元,经营类担保金额为0.43亿元。除上述有金额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还为控股子公司的仓储物流、仓库租赁等相关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的期货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资质类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上述担保之提供将严格遵守香港和上海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项下的相关适用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要)。
中国外运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物流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担保。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国内船舶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物流信息咨询;公路货运及理货;搬运装卸;仓储;货物配送;国内货物联运(以上危险品除外);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从事港口经营;大型物件运输。
经营范围:承办海上、陆路、航空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办理国际、国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除外);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内贸航线的船舶代理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办理无船承运,国内集装箱运输、普通货运;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业务;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及电子支付、支付结算及清算。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及货物专用运输、报关报检、仓储服务、国际船舶代理等。
经营范围: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97,488.43万元,负债总额为126,793.3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19,262.75万元,净资产总额为70,695.0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67,477.00万元,净利润9,916.36万元。(经审计)
经营范围:中国港口无船运输业务、承办海运、陆运、 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 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计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 政军公文除外);货代、船代、物流咨询业务;物流技术研发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纺织品、服装鞋帽、 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进出中国港口货物运输 的无船承运业务;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业务;船舶代理、客货运输代理;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7,032.56万元,负债总额为84,126.7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68,777.62万元,净资产总额为72,905.8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84,578.14万元,净利润6,533.38万元。(经审计)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海上、陆路、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报关、报检;包装服务(不含危险品包装);租赁汽车、计算机、通讯设备、机械设备、集装箱;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日用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普通货运;国际快递;无船承运。
经营范围:交通和运输领域的基础设施投资;工业和商业用途的地产投资;向企业投资;实业投资和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机械设备、车辆的租赁及服务;钢材销售;仓库管理、租赁经营;物流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及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7,842.84万元,负债总额为112,166.6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62,570.49万元,净资产总额为45,676.2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665.75万元,净利润-1,554.76万元。(经审计)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商品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用机械设备、金属装饰材料、建材、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的批发与零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9,606.04万元,负债总金额为70,280.8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金额66,220.86万元,净资产总额为9,325.2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5,990.34万元,净利润-5,404.11万元。(经审计)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国际海洋辅助业务(含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服务,起重运输设备租赁;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大件运输技术咨询,大型物件称重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3,519.47万元,负债总金额为44,573.3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金额32,737.84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8,946.0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9,073.42万元,净利润2,678.36万元。(经审计)
股东情况:本公司间接持股42%,招商盈凯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持股58%,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50%,sarens Bestuur NV(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持股50%,为本公司合联营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四类)及相关配套服务,国际道路运输,起重运输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含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运输代理;吊装服务和吊装设计、方案制作与咨询服务;化工石油设备安装、检修;起重设备安装、检修;工业设备安装、检修;钢结构安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3,459.16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0,101.0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998.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金额3,994.68万元,净资产总额为23,358.1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816.61万元,净利润2,560.70万元。(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