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 江海运输填报船名及航次,或载货清单编号(注:按受理申报海关要求填报)。 2 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码。 3 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厢号,以及进出境日期; 4 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 本栏目为空。 5 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 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及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其中以铁路运输方式转关的,填报“@”+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车厢号; 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转关运输标志“@”。 7 进出保税区(运输方式代码“0”或“7”) 填报保税区名称,进出保税仓库及出口监管仓库运输方式代码“1”或“8”填报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名称。 8 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 例如:管道、驮畜等,无实际进出进出口的,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