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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提示:航空货品运送单是航空货品运送合同,它是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定运送合同的书面凭据。 航空货运单正本三份: Original 1 (for issuing carrier) 〔正本1(交发行航空货运单的航空公司)〕 此份 绿色 此份由发行航空货运单的航空公司保存,作为该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定运送合同
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品运送合同,它是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定运送合同的书面凭据。
Original 1 (for issuing carrier) 〔正本1(交发行航空货运单的航空公司)〕 此份 绿色 此份由发行航空货运单的航空公司保存,作为该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定运送合同的书面凭据。
Original 2 (for consignee)〔正本2(交收货人)〕 此份 粉红色 此份伴随货品送至目的地,在收货人提取货品时交给收货人。 航空公司的货运单除了上述三份正本外,还有若干份副本(copies),每一份副本的用处在各份的底部写明。
Original 3(for shipper)〔正本3(交托运人)〕 此份 蓝色 此份交给托运人,作为航空公司收到货品的凭据和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定运送合同的书面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