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学制3年。考生选取后经过规则年限学习,到达结业要求,颁布经教育部注册的结业证书,学历文凭为专科(高职)。
第十七条 航海技能、轮机工程技能、船只电子电气技能专业学生按照国家海事局规则可参与相应海船船员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全国一致考试。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船只工程技能、工业机器人专业)学生需供给高中(中职)结业证书;顺畅修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可获得浙江世界海运工作技能学院高等专科(高职)结业证书和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的副学士学位证书。结业生契合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入学条件的能请求赴乌攻读本科,赴乌攻读本科的学生须履行乌克兰教育部教育方针。
第十九条 校园严格履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公办一般高校膏火、住宿费规则。我校三年制高职膏火规范:航海技能、轮机工程技能、现代物流办理、商务英语、使用英语、石油化学工业技能、使用化工技能七个专业膏火规范为6000元/年;船只工程技能专业(中乌合作项目)膏火为16000元/年,工业机器人技能专业(中乌合作项目)为18000元/年;其他专业为6600元/年。以上膏火规范均包含人才教育训练方案内的工作技能训练费用。
第二十条 重生复检:重生入学由我校安排做全面体检复查,凡复查不契合《一般高等校园招生体检工作辅导定见》及校园相关规则的,可取消入学资历。
第二十一条 重生档案:浙江省重生须凭校园签发的选取通知书到考生结业校园(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组织)收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届时将该档案交至校园;外省重生按各省已选取考生纸质档案投递相关规则履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奖助办法:校园树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借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膏火减免、社会赞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 ”以及“绿色通道”等方法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方针系统,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抛弃学业。
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路268号,浙江世界海运工作技能学院招生与就业辅导办公室,邮编:316021
航海技能专业、轮机工程技能专业、船只电子电气技能专业、港口与航运办理专业 2095049
船只工程技能专业、船只电气工程技能专业、港口机械与智能操控专业、机电一体化技能专业、智能操控技能专业、飞机机电设备修理专业、无人机使用技能专业 2095077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关务与外贸服务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现代物流办理专业、大数据技能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 2095058
世界邮轮乘务办理专业、食物查验检测技能专业、食物贮运与营销专业 2095096
船只工程技能(中乌合作项目) 专业、工业机器人技能专业、工业机器人技能(中乌合作项目) 专业、使用英语专业 2095033
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选取承受社会和广阔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终究靠信函或电话向我校监察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