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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2 来源:物流服务中心

  第十条 符合2022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学生参加海船船员相关证书考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具体如下:航海技术专业男生应不低于165cm,女生应不低于160cm;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应不低于15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8(4.9)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4.6)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5.0)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参加国际邮轮就业面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3.船舶工程技术(中乌合作)、工业机器人技术(中乌合作)专业录取考生开学报到时须提供普通高中学历证明。

  6.在浙江参加学考的考生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学考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考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或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学校根据有关报名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审核合格名单,考生可直接从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结果。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上系统,完成网上确认,不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如下:

  3.上传考试院报名系统中打印的《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5.签订考生承诺书。采用在学校提前招生网上阅读并确认的形式,凡报名的考生均视作已阅读并承诺遵守各项约定。报考石油化学工业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考生须同步进行是否色盲、色弱选择。

  6. 缴纳考试费。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为140元/人,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3X(选取高中除语文、数学、外语以外7门科目中成绩最高的3门)科目共6门,均按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折算成标准成绩。语、数、外每门折算成绩满分为30分,3X每门折算成绩满分为20分。各科目的具体等级折算标准成绩如下表:

  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专业认识(45分)、英语口语(35分)、语言表达(30分)、仪表仪态(20分)、素质特长(20分)(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素质特长计分标准》)。

  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150分,以百分制折算计入成绩)×60% + 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总分150分,以百分制折算计入成绩)×40%,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相应类别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包括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计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300分。

  综合素养测试以文化考试形式进行,总分300分。语文、数学按照《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0分,以百分制折算计入成绩)×60%+综合素养测成绩(300分,以百分制折算计入成绩)×40%,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或参加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因身体原因不符合专业报考相关条件的考生请慎重报名。

  第十九条 所有学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可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者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9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高考招生考生依次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二项成绩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考试中英语、数学、语文、3X总分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在总分、英语、数学、语文、3X总分依次相同的情况下,先按考生综合素养评价等级A、B总数进行排序,若A、B总数相同,则按品德表现、创新实践、运动健康和艺术修养4个方面的终评等级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若还是相同,则依次根据高中阶段选修Ⅰ(限定性选修)总学分、总分,选修Ⅱ(选择性选修)总学分、总分高低依次进行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中数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名进行录取。

  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隐私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