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爆发蔓延态势,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剧增,为切实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阻断寄递渠道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面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各邮政快递公司(网点)要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所有寄递邮件、快件都严格做全面消毒。邮政快递行业物品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等重点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做好揽投服务工具的清洁消毒,对运输车辆的封闭式箱体、闸把、扶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进行重点清洁消毒,每日至少消毒两次。
有收寄和寄达的邮政快递物品,在揽收、运输、分拣、投递每一个环节都要执行严格的全方位消杀,实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严禁未经消毒的物品进入流通环节。各邮政快递公司(网点)要对进入我县来自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件建立待检区,实行分区存放,委托核酸检验测试机构对寄递物品进行仔细的检测,消除疫情隐患。
邮政管理部门要督导邮政快递公司(网点)建立邮件快件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寄递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邮件、快件流向。要严格收寄查验。各邮政快递公司(网点)收寄快件时,应核实收寄物品的种类和来源,收寄物品为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严格查验海关报关单和《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合格证明》,无安全证明的一律不予收寄。
各邮政快递公司(网点)要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日监测和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态,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健康防护。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要定时进行核酸检验测试,与邮政快递物品非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手套。运输车辆司机到达物流园区或营业部(网点),要按规定执行扫码、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从业人员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要即刻离岗就医,禁止带病上岗。
同时,各邮政快递公司(网点)应按相关规定组织所有员工做全程新冠疫苗的接种(含加强针),做到未全程接种者不得上岗。
各乡镇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要逐步健全疫情防控机制,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总体思路,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强化对辖区邮政快递公司(网点)的监督检查,精准做好台账登记、信息报送、落地管控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管尽管、应报尽报”。
邮政快递管理部门作为邮政快递行业的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严格依照国家邮政局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六版)》文件要求,督促邮政快递公司(网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邮政快递公司(网点)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防疫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接受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督。
宣传部门要充分依托两微一端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快递包裹等新冠肺炎防病知识宣传,引导全县居民进一步树立“健康责任人”理念,谨慎从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冷冻冷藏食品,知晓并掌握正确地处理快递包裹的方法:在取快递、包裹前应提前联系快递员,错开取件高峰,避免人员集聚;取快递、包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到双手不触碰眼鼻口;收到快递、包裹后,应立即用流动水、肥皂或者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收到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包裹等,还应先做消毒,查收时戴好口罩、手套。若是不急需,最好在阳台等室外空旷处放置一段时间再打开。处理完后,应立即用流动水、肥皂或者洗手液清洗双手至少20秒。快递的废弃纸盒、废弃物不要让儿童和宠物接触玩耍,要尽快清洗整理干净,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好。收取网购物品后,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佩戴好医用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要主动告知医生有接触不洁网购物品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