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7日讯近来,沂源法院实行局在县公安局的协作下,历时20多个小时,跨过1000多里,成功对在北京寓居的被实行人刘某拘传到庭,有力冲击了被实行人拒不实行的嚣张气焰。
某公司与刘某民间假贷胶葛一案,经法院判定,判令刘某返还某公司告贷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保全费等费用。刘某未如期实行收效法令文书承认的还款责任,请求人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案子进入实行程序后,被实行人刘某屡次改换其住所地以躲避实行。经公安部门帮忙研判,发现被实行人刘某现在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一起查询到其屡次在海南、北京、辽宁、重庆等地寓居高级宾馆,而且通过改变护照等方法乘坐国际航班(注:约束高消费只能对国内航班有用,无法约束国外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班),其行为已严峻违背约束消费令,对其行为有必要予以冲击。
得到公安机关供给的协查线多公里从山东奔赴北京,连夜向物业单位调查核实,承认被实行人或许寓居的楼号;通过调查屋内的灯火与人影,承认家中有人寓居;通过核对门外快递纸箱塑料包装上的信息,承认被实行人寓居的房子;通过门外鞋子不一起间段的变化状况,判别被实行人已回到家中。实行干警通过今夜蹲守,在7点成功对被实行人采纳强制措施,冲击了老赖失期躲避行为,保护了法令庄严。
此次异地实行显现出了公安与法院之间协同办案、攻坚克难的协作精力,拓宽了实行思路,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为异地实行、穿插实行积累了经历。下一步,沂源法院将一直饯别“如我在执”的实行理念,加大实行力度,构成实行合力,破解实行难题。